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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產150萬隻輪轂單元技改項目環境影響信息公開

州仁源汽配有限公司年產150萬隻輪轂單元技改項目
環境影響信息公開

一、建設單位情況
建設單位:杭州仁源汽配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南陽街道紅山村義南橫路153號
聯  係 人:徐姍姍                   聯係電話: 0571 -82835660
二、建設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年產150萬隻輪轂單元技改項目
(2)項目建設地: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南陽街道紅山村義南橫路153號
(3)項目基本情況:杭州仁源汽配有限公司因生產需要,向杭州可淋普包裝科技有限公司租用位於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南陽街道紅山村義南橫路北麵1400m2的閑置廠房,同時利用通過司法拍賣競得的原杭州光彩絲線整理有限公司所有的土地麵積6646.67m2(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土地5332.8m2和代征地1313.86m2),總建築麵積共14756.29m2,用於實施汽車配件、機械及配件生產。杭州仁源汽配有限公司主要采用零部件檢測篩選、選配、成品遊隙檢測、旋鉚自動化技術或工藝,項目建成後形成年產150萬隻輪轂單元的生產能力。
三、環境影響評價範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根據現場踏勘,項目周邊環境影響評價範圍內主要環境保護目標見表1。
表1 項目周邊主要環境保護目標一覽表
名稱 保護對象 保護內容 環境功能區 相對廠址方位 相對廠界距離

地表水 義南橫灣 / (GB3838-2002)Ⅲ類 S 15m
先鋒河 / W 483m
錢塘191 / W 1700 m
環境空氣 紅山村四組 村民 (GB3095-2012)二級 SE 197m
環境噪聲 紅山村四組 村民 (GB3096-2008)2類 SE 197m
四、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1、廢水影響預測結論
本項目產生的廢水僅為生活汙水,廢水水質簡單。本項目生活汙水中的食堂廢水經隔油池處理,其他生活汙水經化糞池處理,廢水經預處理達到《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氨氮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汙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它企業間接排放標準後,由槽罐車輸送至杭州蕭山南陽汙水收集中心,由蕭山錢江汙水處理廠納管處理後排入錢塘江。在該區域實現截汙納管後,本項目廢水經預處理達標後就近排入市政汙水管網,由蕭山錢江汙水處理廠納管處理後達標排放。本項目廢水屬於間接排放,對周邊地表水環境影響較小。本項目地表水環境評價等級為三級B,可不進行水環境影響預測。
2、廢氣影響預測結論
項目建成後產生的廢氣主要為拋丸粉塵、有機廢氣(非甲烷總烴)。項目產生的拋丸廢氣通過布袋除塵處理,產生的有機廢氣通過活性炭吸附處理,廢氣排放能夠滿足達標排放要求。按照導則估算,項目排放主要汙染物的Pi<1%,對周圍空氣環境影響程度較小,本項目大氣環境影響評價等級為大氣三級。根據大氣三級評價要求,大氣環境影響不作進一步預測分析。項目不需設置大氣環境防護距離。
3、聲環境影響預測結論
本項目根據對同類型設備的類比調查,設備噪聲汙染源強在70~85dB(A)。本項目按照導則預測得出,本項目實施後產生的噪聲汙染源經隔聲減振處理、牆壁隔聲和距離衰減後,廠界噪聲可以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要求,周邊敏感點噪聲可以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2類標準要求。
4、固廢影響預測結論
項目將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保護法》、《危險廢物收集貯存運輸技術規範》(HJ2025-2012)、《危險廢物貯存汙染控製標準》(GB18597-2001)及其修改單等法律法規要求,將產生的危險廢物交由有資質單位處理,項目內設置規範化的危廢暫存場所,且危險廢物在項目危廢暫存場所的貯存時間不超過一年。隻要項目嚴格落實本環評提出的各項固廢處置措施,做好固廢收集和存放工作,則項目產生的固廢均能做到妥善處置,不會對建設地周圍的環境帶來“二次汙染”。
五、擬采取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範措施以及預期效果
1、廢水:本項目產生生活汙水中的食堂廢水經隔油池預處理,其他生活汙水經化糞池預處理,經處理後的廢水達到《汙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三級標準、氨氮達到《工業企業廢水氮、磷汙染物間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它企業間接排放標準。在該區域實現截汙納管前,經預處理合格後的汙水通過槽罐車運輸至杭州蕭山南陽汙水收集中心,輸送至蕭山錢江汙水處理廠處理,處理後達到《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後,排入錢塘江;在該區域實現截汙納管後,廠區廢水就近排入市政汙水管網,由蕭山錢江汙水處理廠納管處理達標後排放。
2、廢氣:本項目拋丸工序產生少量粉塵,經布袋除塵處理,廢氣於拋丸車間樓頂15m高排氣筒達標排放。在常溫下使用煤油清洗成品後,在清洗機自帶吹幹係統中采用高壓的旋渦風機或多功能烘幹機對工件表麵進行吹幹,產生的有機廢氣經進料口和出料口集氣係統收集後,通過活性炭吸附後於東側綜合樓樓頂15m高排氣筒排放。在裝配前後加注防鏽油進行處理,有機物少量揮發量,產生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後經活性炭吸附處理,於東側綜合樓樓頂15m高排氣筒達標排放。
3、噪聲:廠區及車間內按生產及物流需要進行合理布置,將高噪聲設備布置在車間中部;選擇性能好、噪聲低的設備;對高噪聲設備安裝減振墊,減少噪聲影響;加強設備的日常維護工作,使設備在良好的狀態下工作,減少噪聲。本項目正常運營期間廠界噪聲可以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要求,周邊敏感點噪聲可以達到《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中的2類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企業將按要求設置一個規範的危險廢物暫存點,危險廢物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一般廢物如切削等廢金屬由物資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環衛定期清運。
六、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本項目為金屬製品加工製造類項目,屬於二類工業項目,位於工業集聚點,符合項目所在地的環境功能區劃要求。項目排放的廢水、廢氣、固廢和噪聲等汙染物均符合國家、省規定的汙染物排放標準,產生的汙染物符合總量控製要求,項目實施後當地環境功能將維持現狀。同時,項目對周圍環境造成的影響符合環境功能區劃的環境質量要求。建設單位應在項目建設中認真執行環保“三同時”,落實本環評中提出的各項汙染防治措施,從環保角度看,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七、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及其聯係方式
評價單位:煤科集團杭州環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蕭山區城廂街道拱秀路288號
聯係電話:18606719792
八、項目審批單位
項目審批部門:杭州市生態環境局蕭山分局
聯係電話:0571-82899236
九、公眾提出意見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時間
主要方式:10個工作日內以電話和信函等方式向建設單位或環評單位及審批單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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